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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关于欧洲境内商务出差携带A1证明的更新

根据欧盟的(EG) 883/2004 und 987/2009规定,关于A1证明的问题欧盟各国达成了一个初步的临时统一意见,尚需要欧盟议会批准。

在这份统一意见中,比较关键的一个内容就是对于在欧盟境内进行商务旅行的人士来说,不需要再申请A1证明来佐证自己的养老保险。这里说的商务旅行是指:

  1. 不会提供任何劳务或者
  2. 与产品生产相关

2019年9月3日开始,欧盟已经展开了针对协调社会保障体系的谈判。主要就是讨论商务和培训旅行中携带A1证明的例外情形。不过我们在这里需要注意,上述的统一意见还没有最终生效。因为,目前还需要欧盟各国进行批准,是否会同意该临时协议,以及最终如何定义商务旅行的概念。

因此,我们在此建议,在正式的协议生效以前,尤其是针对欧盟/瑞士境内的常规跨境活动,应当确保即使是短途旅行,员工也有A1证书。否则,相关的罚款高达10000欧元!

另外,从2019年7月1日起,德国已经启用了相关的A1证书电子申请和认证程序, 并且已经与工资程序集成在一起。


 

潘斯静 女士

潘斯静 女士

(国语 粤语 德语)
经济学硕士 (Dipl.-Volkswirtin)
税务助理 (Steuerassistent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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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s.pan@egsz.de

Björn Christian Gerow

Björn Christian Gerow

税务顾问 (Steuerberater)
国际税务专家 (Fachberater für IStR)
 0049 211 17 257 15
 b.c.gerow@egsz.de

王成龙 先生

王成龙 先生

(国语 英语 德语)
法学硕士 (Master of Laws (LL.M.))
博士研究生 (Doktoran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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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晓如女士

何晓如女士

(国语,德语, 英语)
国际税务硕士, 税务助理
(Master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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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女士

袁女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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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achelor of Science (B. Sc.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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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y.yuan@egsz.de

杨清涛女士

杨清涛女士

(国语,德语, 英语)
企业管理学学士,税务助理
(Bachelor of Science (B. Sc.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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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一女士

王一女士

(国语,德语, 英语)
德国法学硕士, 税务助理
(Master of Laws (LL.M.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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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晓琼

胡晓琼

(国语, 德语, 英语)
德国税务审计学士,税务助理
(Bachelor of Arts (B.A.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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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x.kornadthu@egsz.de